实验中心使用及安全检查制度

发布人:尤怡丹发布时间:2020-06-10浏览次数:806

为确保学生、实验人员及实验室的安全、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实验室主任对本实验室安全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对实验人员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本职岗位的安全负责并积极参加由实验室组织的安全工作。
2.实验室主任要长期不懈的抓紧抓好安全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以求达到人人懂安全、人人讲安全,人人关心实验室安全。
3.实验室主任要不定期巡查各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指定专人在指定的时间内予以排除,并负责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实验室管理人员分岗负责:每天下班前检查各室灭火器、门、窗、水、电器线路等,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如果还有人在作实验需交代清楚,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5.实验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使用实验室实行登记办法,负责使用期间内的安全问题。进入实验室和离开时应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领用备用钥匙的实验人员对备用钥匙和实验室的安全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6.全体实验室人员以及实验教师都要在严格执行有关安全制度的基础上,认真履行安全检查义务,做好使用及安全检查记录。
7.注意防火、防爆、防盗。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要妥善保管;严禁在库房内吸烟、生火、烧电炉,严禁私接电源。
8.实验指导教师在实验过程中,要时刻注意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报告,事后要做好情况记录,并在实验结束时进行以下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各台实验设备及附属设备的电源是否关闭;总电源、照明电源是否关闭;水源是否关好,门、窗是否关(锁)好;各种应记录的内容是否全部登记
9.教学或科研工作中使用电炉时,若发生停电或停用,要及时切断电源。
10.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
11.节假日前全室人员要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节假日期间要有安全员值班,认真做好三防工作。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12.发生事故时,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13.实验室的钥匙由专人管理,实验教师领用备用钥匙后要防止丢失,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
  14.对一贯遵纪守法,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上述规定,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者,对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